為做好2013年市直中小學(含中職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中小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面試工作,確保面試工作嚴謹有序、客觀公正順利地進行。根據省、市有關教師招考文件精神,現將2013年市直中小學和漳州市機關幼兒園、漳州市第二機關幼兒園以及漳州市實驗小學古雷分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面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面試對象
參加2013年全省統一組織新任教師公開考試筆試成績進入1:3比例,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確定的考生(見附件)。
三、面試的有關事宜
1、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13年7月20日
面試地點:漳州市第五中學
2、面試的有效證件
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我局統一制作的面試證。
①未繳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報到證等原件的考生須于7月15日將上述材料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②考生必須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我局人事科領取面試證。
③19日下午5:00所有考生應到漳州市第五中學熟悉考場。
3、面試的辦法和范圍
①面試的辦法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段教學和回答專家提問等項。
②教材范圍
中職學校專業(含五中建筑類專業):財經類為《基礎會計》高等教育出版社;計算機類為《計算機應用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電子類《電工電子技術及應用》(第2版)機械工業出版社;建筑類為《土建類》廈門大學出版社;木偶不指定教材。
普通中學(含中職校基礎學科):語文、英語、歷史、化學、政治、數學、物理、生物、音樂、美術為高二年級使用的教材;體育為高中《體育與健康》。
小學有關學科:語文、英語、美術、音樂、數學、小學科學、信息技術為小學五年級使用的教材;小學體育(含特殊教育學校體育學科)為五至六年級使用的教材;小學心理學為小學四年級使用的教材。
幼兒教育學科為幼兒園中班使用的教材。
教材版本:現行市直“中小學”使用的教材版本。
4、面試流程
①7月20日上午7:45參加面試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證件、面試證,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報到。考場工作人員核查面試考生身份后,組織面試考生按指定地點就座。宣讀面試程序及紀律要求。之后,組織面試考生按抽簽的辦法確定編寫教案和面試的先后。8:15、8:30各學科組第一號、第二號的考生分別進入準備室編寫教案,考生編寫、設計教案時,只填寫抽簽號,不準寫姓名或在教案紙上標注其它符號。8:55第一批(第一號)考生編寫教案結束,離開準備室進入考試室進行面試,第三號考生依次進行。
②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不合格,取消其錄用資格。招聘崗位與面試考生比例不足1:3的,面試成績合格線設定為70分。面試評分辦法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③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按100分計)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列名次;筆試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中的專業分數高低排列名次。
5、有關要求
①面試過程實行統一封閉式管理。
②根據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閩教人[2012]59號等招考文件精神,每個面試小組由7名考官、1名紀檢監督員和1名統分員組成,于面試前一天采取隨機生成、異地交流的方式形成。同時,根據省公務員局《關于在人事考試工作中實行回避制度的通知》(閩人發[2009]233號)的要求,面試考官、參與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③面試過程實行全程監控錄像。并接受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的全程檢查與監督。發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者。將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或取消錄用資格。
四、體檢
1.體檢。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測算后相加得出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加面試一場。
2.體檢依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3.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核
1.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被考核的考生須提供完整的檔案材料。
六、錄取辦法
經體檢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測算后相加得出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若總分相同,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擬聘用人員按測算后的筆試和面試成績相加的總分高低順序依次公開選崗。若擬錄用人員因體檢(含體檢缺席者)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放棄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測算后相加得出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進行選崗,并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新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
1、漳州市機關幼兒園、漳州市第二機關幼兒園以及漳州市實驗小學古雷分校招聘工作人員,按照本方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2.本方案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3.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執行。
漳州市教育局
二O一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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