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特別注意的事項(一)全省中小學70%的招聘崗位面向本地區(州地市)各級中小學校中在崗的臨聘教師、特崗教師和本地區高校畢業生,30%的招聘崗位面向全省。
在崗的臨聘教師是指2012年3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全省各級中小學校暫停招聘編制外臨時工作人員的通知》前各中小學校已經招聘的臨聘教師,以及按照《通知》精神,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招聘的臨聘教師。臨聘教師和特崗教師既可以報考學校所在地區(州地市)的崗位,還可以報考戶籍地、生源地的崗位。
本地區高校畢業生包括本地戶籍(須在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戶)、本地生源、在本地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以及應由本地安置的退役士兵。
面向全省范圍包括本省戶籍(須在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戶)、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以及應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
考生可按戶籍地、生源地、服務地任意選擇報考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如某考生生源地在海北、戶籍地在海西、在西寧市當臨聘教師,那么該考生可以選擇這三個地區中符合條件的任意一個崗位報考),但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二)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考生既可按教師資格證學科報考相同學科崗位,也可報考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學科崗位。其中取得高中教師資格的可報考高中及以下學段該專業崗位;取得初中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初中及以下學段該專業崗位;取得小學教師資格的只能報考小學學段該專業崗位。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只能報考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學科崗位。
(三)目前已經在全省各級中小學校工作的在崗在編人員不能參加此次公開招聘。其它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現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書面證明材料)可參加此次公開招聘,其聘用手續按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的相關程序辦理;若原單位不同意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今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此次公開招聘,可以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但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畢業證書,否則將取消資格。
(五)考生在報名時,經資格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不能改報其它單位的崗位。
(六)報名期間,每天公布最新報名統計情況。公開招聘過程中,所有考試環節的信息都將通過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請各位考生隨時登錄網站關注相關信息,避免發生因無法聯系被取消資格而無法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的情況。
(七)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八)資格審查工作中相關專業類別的界定,參照《2013年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執行。(九)招聘崗位與報考人員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視筆試、面試情況擇優聘用。若出現空缺崗位,可從已經參加考試的本地區其它同類崗位報考人員中自愿調劑。
(十)部分藏漢雙語崗位,將在面試前進行藏語測試,測試合格的才能進入面試。
(十一)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須攜帶相關證件于 7月22日至24 日到各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現場審核登記;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前不需到現場審核。
屬于少數民族加分的考生,筆試前不需到各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場審核。
二、考試前有關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須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http://www.qhpta.com)按照網上規定的步驟和程序進行報名。
(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由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教育局組織專人在網上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嚴格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的制度。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當說明理由。報名期間,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并及時回復報考人員的電話咨詢。
(三)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應及時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尚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四)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及時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進行報名繳費;特別注意,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成功的,視同放棄招聘考試。(五)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一般在考試前四天內),登錄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省人事考試中心技術部聯系解決。
三、有關加分政策(一)參加在青“特崗教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青南計劃)、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到農村任職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和應當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其中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是指根據青教師〔2010〕37號和青衛人〔2010〕53號文件規定,由州地市組織招聘的鄉及以下學校、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
(二)對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辦理退休手續的)或父母一方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子女,今年報考六州中小學校時,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分,其中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項需到各地人社部門進行現場審核登記后才能加分)
(三)報考少數民族地區(自治州或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此項加分人員在筆試前不需到現場審核登記)
(四)所有加分項目的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五)加分登記前需提交審核的材料:屬于大學生服務基層各類項目的人員,要攜帶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團省委等相關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各類服務證件和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于退役士兵加分的人員需攜帶本人退役證件(或證明)和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漢族子女加分的需持其父母工作或落戶的相關證明、父子(女)或母子(女)關系證明(其中工齡證明要求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出具,須寫明連續工作時間和地點;戶籍證明要求當地公安機關出具)、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四、有關時間的界定考生報考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為招聘考試報名的第一天。具體計算如例: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加分政策的漢族子女加分項中,其父母工作(或落戶)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
五、關于分組為便于組織面試環節的考試,對同地區、同崗位招聘人數較多的進行了分組,考生可自由選擇組別報名。筆試后,每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六、下列人員不能報考(一)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現役軍人。
(三)已經退休(退職)的。
(四)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不能報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七、學歷的認定(一)《公告》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的專業學籍。
(二)進入面試的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
(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八、現場資格審查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人員須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教育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臨聘教師需持所在中小學校及其所在地區教育、人社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臨聘教師、特崗教師相關證明,其中省級中小學校的,應持所在單位和省教育廳人事處(或行業主管部門人事處)出具的證明;特崗教師需持所在中小學校及其所在地區教育部門、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戶口證明、畢業證、相關證明等證件。并對報考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進行加分審核,不符合加分條件的,相應扣減筆試成績及重新排列名次。
九、總成績并列情況的處理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照臨聘教師→筆試成績高低→專業成績高低的順序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十、體檢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教育局負責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初次確認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指定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查一次。體檢檢測項目、標準及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規定。體檢時,工作人員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不予聘用,并按違紀進行處理,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十一、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教育局負責組織。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二、崗位遞補在現場資格條件審查、藏語測試、體檢、考核等環節若出現不符合條件的,該崗位空缺可依次遞補。
十三、回避制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P>
十四、報名聯系電話西寧市人社局0971-5132943,6163992
海東地區人社局0972-8612947
海北州人事考試中心0970-8645669
海北州教育局0970-8642694
海西州人事考試中心0977-8224877
海南州人社局0974-8513856
黃南州教育局0973-8726908
果洛州人社局0975-8384835
玉樹州人社局0976-8826922
玉樹州教育局0976-8826865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教育廳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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