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隊伍結構,加強工作力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相關規定,經研究同意,攸縣人民檢察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職數
1、檢察業務(偵查崗位)4人,限男性;
2、檢察業務(其他崗位)2人,不限性別。
二、選調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一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具有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非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者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歷年公務員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止。
2、報名方式及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攸縣人民檢察院政工室。聯系電話:0731-24220960,13974101292;傳真:0731-24227049;聯系人:劉劍昌、黃丹。
網上報名:報名者先將報名登記表和相關報名材料電子檔一起發至指定郵箱(郵箱地址:cocofy_11@163.com),待考試之前再帶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審核。
報名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非法律專業人員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A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攸縣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其它能夠證明本人能力、業績的資料也可提供。
(二)資格審查
攸縣縣委組織部和攸縣人民檢察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情況、考試的時間和地點電話告知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開考比例要求達到1:1以上,如未達到比例則相應減少該職位選調計劃。
(三)筆試
筆試采取綜合能力測試的方法進行,主要測試法律專業知識和崗位業務知識。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攸縣縣委組織部和攸縣人民檢察院共同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考察、體檢中出現不合格人員的,由筆試后續名次依次遞補。
(五)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對擬選調人員在攸縣黨建網http://www.hnyxdj.gov.cn和攸縣人民檢察網http://www.hnyxjcy.gov.cn上予以公示。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最終選調人員,按照本縣規定的人事政策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已列入考察人選的,須經所在單位簽署同意調出的意見。
2、被選調人員原行政職級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確認。
3、被選調人員在異地的,不負責家屬工作調動及小孩入學等。
《攸縣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湖南領導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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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攸縣縣委組織部
攸縣人民檢察院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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