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本縣公開招聘一批農村教學點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招聘計劃
1、崗位:農村教學點。
2、計劃:農村教學點教師20名(男、女各10名)。
三、招聘條件
1、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本縣在編教師和我縣省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服從分配。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
招聘方案經核準后,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網上予以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報名
報考人員持本人畢業證、證實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4日到縣教育局現場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現場攝像),不接受委托報名。
3、考試
(1)筆試
①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如某一性別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招聘計劃剩余數調劑到另一性別崗位)。
②考試科目與內容: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時政常識、馬克思主義哲學常識、法律常識等;專業科目為語文、數學(合為一卷,內容各占50%。初中教材占70%,高中教材占30%)。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各占綜合成績的30%。
③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面試方式:試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外通知)
以公共科目占30%、專業科目占30%合成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果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試講課前備課時間為50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試講教材為現行小學五年級二期語文教材。備課前抽課題簽和上課順序簽。
(3)所有成績為百分制,折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
4、體檢
以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專業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專業筆試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復檢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5、考核
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6、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將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7、分配
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擬聘用工作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受聘對象在所在教學點服務不得少于10年。尚未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受聘對象兩年內須獲得小學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人員按政策規定實行回避,嚴格按實施方案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違紀違規事件將嚴肅查處。
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洞口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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