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會研究決定,朝陽縣公安局擬招聘輔警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考試聘用原則。
二.招聘對象
報考人員現在必須是具有朝陽縣戶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朝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縣域外戶籍畢業生包括在報考范圍之內)。
三.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遵紀守法,熱愛學習,作風正派,儀表端正,品德優秀;
2.報考人員年齡限制在20——28周歲(1985年7月-1993年7月),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限招男性;
3.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的中等專業以上學歷;
4. 身體健康,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 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刑事處分、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4.家庭主要成員及近親屬有違法犯罪的;
5.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8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縣政府院內);
3.報名辦法: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報考者應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士兵須持相關證明);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父母單位或配偶單位證明);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3張;
考試費180元;
4.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后,核發準考證;
(二)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資格審查和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3.考生自報名至考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安排
(一)體能測試
時間:8月10日上午8:30;地點:朝陽縣蒙中
測試項目為1000米、俯臥撐、10米×4往返跑;運動服、運動鞋自備。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
測試初高中語文、數學基礎知識,初中占40%、高中占60%,滿分為150分。警察學校畢業生和軍隊退役士兵(士官)憑有效證明筆試成績加10分。
(三)面試
1.面試比例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及對相關法律法規、時事政治等綜合知識的熟悉程度,是否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等。滿分為100分;
(四)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分別為筆試占60%、面試占40%,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考核(政審)及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政審)及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聘用。考核(政審)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考核(政審)及體檢不合格者或在考核(政審)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考核(政審)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選確定后,按公安局設定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二年),根據實際情況可續簽;月工資1500元,保險按有關規定繳納。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聘用工作的領導,縣編委會決定成立“朝陽縣公安局聘用輔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力東 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丁 頎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王文山縣公安局政委
張國金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黃艷萍縣監察局局長
于海山縣財政局局長
趙夢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王文科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社局
主任:張國金
副主任:趙夢雙王文科
成員:梁國鈞王延基徐有為王樹昆
聯系電話:2812148
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朝陽縣公安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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