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縣公安局招錄公益性崗位人員80名。現發布招工簡章如下:
一、招錄數額
此次共擬定招錄80人(其中女性不超過10%)。其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50人,退伍士兵30人。本次招錄工作一次性進行。
二、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13年7月25日前,已在縣人才交流中心或縣教育局報到的遷西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公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放寬至中專學歷)和已在縣民政局報到的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士官)。
(二)招錄條件
1、符合招錄崗位所要求的學歷等其他條件(其中女性需具有全日制公安院校中專以上學歷);
2、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出生);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裸眼視力在4.8以上,身高(男性為1.65米以上、女性為1.60米以上),體重達標;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吃苦耐勞,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受過黨政紀處分的。
(7)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活動的。
(8)其他不適合公安工作的。
三、招錄程序
招錄主要程序分為報名、體能測試、筆試、體檢、政審、公示、錄用七個環節,招錄工作在縣公開招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公安局組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委辦、縣民政局、縣教育局配合,縣紀檢監察局監督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8月1日上午8:30至8月2日17:00。
2、報名地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七樓會議室
3、報名時注意事項:
(1)報名時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退伍證、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五張。
(2)參加公開招錄的人員報名時應首先填寫報名表,憑報名表參加資格審查。
(3)工作人員對參加公開招錄的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全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錄規定的立即取消報名、錄用資格。
(4)參加公開招錄的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后,工作人員對應招人員的身高和體貌特征進行檢測。
(5)參加公開招錄的人員通過檢測后,持本人身份證在報名點繳納報名費100元。
(6)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參加考試人數達到招錄計劃人數125%以上時,按招錄計劃人數招錄;未達到招錄計劃人數的125%時,按實際參考人數的80%(余數不計)確定最終招錄人數。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合格者參加筆試。
(1)體能測試時間:2013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2)體能測試地點:縣第一中學操場;
(3)體能測試內容和標準:男性1000米長跑用時≤4′30″,女性800米長跑用時≤4′20″。
(三)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于8月12日上午9:00到縣交警大隊七樓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閉卷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將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布。
(四)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錄人數1:1的比例,按照大中專畢業生、退役士兵(士官)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統一體檢人員。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按學歷高的、中共黨員的順序確定人選;再并列時同時錄用。擬錄用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空腹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統一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政審
縣公安局依據招錄條件和相關情況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審考察。
(六)公示
對考試、體檢及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不予招錄。
(七)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報縣政府批準后予以招錄,辦理相關手續,落實相關待遇。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公示期被舉報經查證后屬實、試用期不符合條件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現缺額時一律不再遞補招錄
四、錄用人員管理與待遇
(一)錄用人員由縣公安局使用、管理。
(二)此次錄用人員崗位均為公益性崗位,不納入編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首次簽訂合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簽或終止。合同期內因用人政策變化或本人違紀可隨時解除合同。解除、終止合同不予經濟補償。
(三)錄用人員工資為每人每月1320元定額工資(不低于當年最低工資),另加發300元加班補貼,并依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遷西縣事業單位招錄人員的意見〉》(遷西辦字[2012]93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及相關法規政策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由于公安工作性質特殊,并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被招錄人員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由縣財政撥付給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具體負責發放和繳納各種保險,其中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部分由個人承擔。
(四)被招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檔案實行勞動事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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