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面試入圍考生: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自治區2013年部分中小學校、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吳忠市區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暨面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1、時間:8月4日(8:00-18:30)
2、地點:吳忠市教育局一樓大廳(吳忠市利通區迎賓街449號)
二、資格審查內容及要求
(一)審查內容
對照《招聘簡章》要求,審查考生的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報名信息表、戶口本、支教人員服務證書及證明材料等有關手續。
1、身份證審驗:按招聘條件審核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民族、相片是否與準考證、報名信息表一致。
2、畢業證審驗: 師范類專業畢業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與所報類別相適應的畢業證進行核對,畢業證未注明是師范類專業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學籍成績單。
3、教師資格證審驗:對照考生畢業證,對考生報考職位所在學段及以上層次學段的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進行審驗。特殊教育專業考生還需審驗手語初級證。
4、需要提供從教工作經歷的考生,應提供所從教單位校長簽字、學校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工作經歷證明及學校出具的原始工資表(加蓋學校公章)或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從教單位為考生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清單(加蓋社保部門公章)。
5、非寧夏戶籍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要求
1、以上證件須提交復印件一式兩份、報名信息表復印件一式三份。
2、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凡在資格審查中發現信息虛假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依據相關規定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定于2013年8月13日至14日在吳忠市第三中學進行,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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