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大學生村干部”計劃的意見》的通知(豫辦〔2008〕16號)政策措施:“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我省縣級以上機關公務員的,給予總分加5分,參加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分加5分,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的規定。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經西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對本次報考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予以筆試加10分。
特此公告。
西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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