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為充實泰州技師學院師資力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4.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7日至1995年8月19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2014年及以后畢業的在校學生、現役軍人、2011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已辭職的、取消錄用的)、試用期(見習期)內公開招考新近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及有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
注: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業參照《泰州市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6)》;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證書學歷的參照《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專業考試、資格復核、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與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其中,發布招聘公告、專業考試、資格復核、面試、公示與聘用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報名與資格初審、體檢、考核等程序由招聘單位在市人社部門監督指導下自行組織。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7—19日8:00—17:00(中午不休息)
2、報名地點:泰州技師學院行政樓一樓會議室(泰州市九龍鎮龍軒路9號)
3、報名方法: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憑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報名手續,同時繳納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張、專業考試報名費100元。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考要求提供報考人員的各類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定,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填寫《泰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招聘單位依據報考人員《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定條件審核,辦理報名手續。報考人員應對自己的選擇及所填《報名表》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錄用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對于專業要求設置為大類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在現有的專業大類中,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如招聘單位同意考生的請求,則由招聘單位向市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招聘單位及時在報名現場的專業目錄欄內添加公布。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18日14時。
(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由市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單位電話通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4)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8月20日(8:00-15:00)至泰州技師學院行政樓二樓人事處(泰州市九龍鎮龍軒路9號)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
(三)專業考試
考試由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總分分別為100分,其中技能測試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按專業理論知識成績占20%、技能測試成績占8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專業考試總成績于專業考試結束當天公布。
(四)資格復核
專業考試結束后,根據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市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屆時,考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或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材料;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五)面試
面試采用說課形式(含答辯),主要考核教師必備的教育教學能力。說課時間為每人20分鐘。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總成績按專業考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并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技師學院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專業考試確定。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通知的通知》執行。體檢形成缺額,在本崗位考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由招聘單位參照《省委組織部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作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組織考核。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進入公示程序后,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公示結束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辦理聘用審批及人事關系接轉手續。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督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者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考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606567(泰州市公務員局錄用調配處)
監督電話:0523-86886326(泰州市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指定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tzhrss.gov.cn)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教師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