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切實配強鄉鎮領導班子,經州委同意,決定面向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援藏干部人才)、工勤人員、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一村一名大學生”及復員退伍軍人等群體定向統籌公開選拔一批鄉鎮領導干部。
一、統籌公開選拔職位及范圍
統籌公開選拔鄉鎮副科級領導職位96個。其中,面向全省公選2個,面向全州公選21個,面向本縣公選73個;面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選21個,面向工勤人員公選21個,面向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公選15個,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公選19個,面向復員退伍軍人公選15個,面向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公選3個,面向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村一名大學生”、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公選2個。
二、統籌公開選拔的組織實施
根據川組發〔2011〕3號文件規定,由州委組織部統籌,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助,各縣委組織部在州委組織部的指導下具體實施。
三、報考資格條件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6個基本條件和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工勤人員和“一村一名大學生”應具有高中(中職)及以上學歷;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復員退伍軍人應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
2.報考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滿3周年;工勤人員工齡滿4周年;“一村一名大學生”服務時間滿3周年;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連續任職滿3周年或累計任職滿5周年。上述人員先后在以上不同系列工作的,其工齡可連續計算為現身份工齡;近3年年度考核均應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3.報考黨內領導職務的應是中共正式黨員,且有2年以上黨齡。
4.報考的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其他報考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
5.報考同職級職務不受任職時間和資歷限制(不含不具備公務員身份的現任鄉鎮領導班子成員)。
6.身體健康。
7.符合所報考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8.報考人員一律以現有身份報考,任職時間及服務時間一律以現有身份確認,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7月31日(含年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現任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以初任鄉鎮領導職務前一個身份確定,任鄉鎮領導職務的時間可計算為報考職位所需的任職時間。
9.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等審批同意。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在反分維穩工作中有不良表現和反映的;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滿或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有其他影響提拔使用及公務員錄用問題的。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出具戶籍所在縣公安(國安)及本縣紀檢(監察)部門的政審證明。
四、公開選拔的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5日—8月30日,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8月30日18:00。
2.報名地點:各縣公選辦(各縣委組織部)。
3.報名方式:以個人自薦、組織推薦或社會舉薦等方式,由報考者到職位所在縣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4.報名手續:報名時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工作證或單位證明,政審證明、任職時間證明以及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2寸淺藍色背景標準照片(電子文檔)及報名登記表(紙質和電子文檔,均需貼標準照)。
5.資格審查
各縣公選辦按照公選職位設定的報考條件,嚴格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筆試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8︰1、最低不低于6︰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各縣公選辦在征求報考人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職位調劑,經調劑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
(二)統一考試
考試測評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和面試試題由州公選辦統一到省委組織部考試與測評中心題庫中提取。
1.筆試(9月8日)。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領導能力。綜合素質測試占50分,重點測試應試者對我州基層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民族宗教政策等應知、應會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對知識的把握運用能力,分析、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領導能力測試占50分,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分析判斷能力、決策應變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上述兩種測試綜合為一張試卷,總分100分。
筆試由州公選辦在康定設考場統一組織實施。考生于筆試前兩日到州公選辦領取準考證,筆試結束后州公選辦統一組織專人集中閱卷,并在黨政網上公開筆試成績。
2.面試(9月14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采取結構化面試、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認識水平、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急處突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對報考職位的適應程度和實際工作經驗等。各縣在全州統一面試試題的基礎上,可增加1道與本縣實際相結合的面試題,突出本縣需要和針對性。各縣要求報考人員懂藏漢雙語的職位,各縣增加的1道面試試題可以藏語進行測試。
面試在州公選辦指導下,全州統一時間集中開展,由各縣公選辦分別組織實施。
3.確定考試測評總成績(9月16日)。考試測評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由州公選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三)體檢(9月18日)
根據總成績,按照每個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由各縣公選辦自行組織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四)組織考察(9月19日—9月28日)
根據體檢結果,按每個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縣公選辦具體組織實施。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結果和考察對象情況,職位所在縣委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提出推薦、提名意見(縣委認為無合適人選的,報經州公選辦同意,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討論決定后按規定進行公示。
(六)依法依章選舉或任命。
公示后,無影響任職問題反映的,按規定辦理任職手續或依法依章提名選舉或任命。
五、其他事宜
1.報考人員對所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選資格和任職資格;已經任職的,任職無效,一律退回原單位,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公選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嚴肅追究責任。
3.報考人員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有關事宜請及時與各縣公選辦聯系。
4.九龍縣魁多鄉副鄉長、九龍縣灣壩鄉副鄉長正式任職人員,最低工作服務年限不低于10周年;其中,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位、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的,由縣財政分別一次性發給安家費5萬元、20萬元、30萬元、35萬元;配偶在外縣工作的可以隨調九龍縣工作;配偶無工作的,可安排為縣聘工作人員。
5.本簡章及未盡事宜由甘孜州公選辦負責解釋。
六、咨詢電話
甘孜州公選辦0836-2832046
康定縣委組織部0836-2822932
瀘定縣委組織部0836-3128620
丹巴縣委組織部0836-3522101
九龍縣委組織部0836-3323632
雅江縣委組織部0836-5123815
道孚縣委組織部0836-7122467
爐霍縣委組織部0836-7322106
甘孜縣委組織部0836-7523248
新龍縣委組織部0836-8122178
白玉縣委組織部0836-8322069,0836-8322199
石渠縣委組織部0836-8622805
色達縣委組織部0836-8522815
德格縣委組織部0836-8222071
理塘縣委組織部0836-5323609
巴塘縣委組織部0836-5621311
鄉城縣委組織部0836-5826277
稻城縣委組織部0836-5728375
得榮縣委組織部0836-5921505
附件:
符合甘孜州XX縣XX職位報考資格人員匯總表詳情請登陸:http://www.gzrsks.gov.cn/NewsDetail.aspx?ID=1268
《甘孜州2013年統籌公選鄉鎮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來源于甘孜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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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統籌公開選拔領導干部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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