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人事調動招錄分配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規定,經區人民政府同意,擬面向區內公開考調教師。為確保本次公開考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人數
本次公開考調教師21人。具體崗位及要求見《花溪區2013年公開考調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報考小學崗位的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崗位的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工作3年以上(含三年)的區內正式在職在編教師。
(二)考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考調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具有相應學科中級及以上職稱;
(4)身體健康。
三、報名及相關工作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辦公室設在花溪區教育局人事科,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要求
持學歷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職稱聘任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待審),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按要求填寫的《花溪區2013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參加報名。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按簡章和崗位一覽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材料。如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調資格。
報考人員須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
考調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2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是否開考,由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三)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 8 月16日 至18 日上午9∶00 至下午16∶00。
(2)報名地點:花溪區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區人民政府行政中心辦公大樓1樓B區122室)。
四、考調方式
考調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時間:2013年8月20日上午8∶30開始。試教人員名單及有關事宜請于2013年8月19日在花溪教育網查詢。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試教。
試教地點:花溪第三小學
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為75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考調的下一環節。
試教由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五、成績公布
試教成績于2013年8月21日在花溪教育網上公布。
六、考察
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擬考調人員的考察工作。
考察對象按考調計劃1∶1的比例,根據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真實、客觀、公正。
考察出現不合格情況的,以書面形式向區考調領導小組報告。
七、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經試教、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其擬聘人員名單在花溪教育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并接受社會監督。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花溪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登記表》,按管理權限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八、紀律要求
本次考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調動(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九、其它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報考咨詢電話:0851-3155059
報考監督電話:0851-3155083 0851-3851478
查詢網站:花溪教育網(http//www.gzhxedu.cn)
《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表.doc》來源于花溪教育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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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區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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