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縣城關地區小學教師缺編的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本縣鄉鎮小學和縣外擬申請調入我縣小學工作的在冊在編在崗正式教師(不含正在離職進修教師)公開遴選小學教師15名,其方遴選方案如下:
一、遴選崗位計劃共15名,(其中新興小學4名,新興二小10名,思陽鎮第一小學1名)
1、語文崗位4名。
①新興小學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②新興二小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3名。
2、數學崗位5名。
①新興小學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2名;
②新興二小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3名。
3、英語崗位3名。
①新興小學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②新興二小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③思陽鎮第一小學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4、音樂崗位1名。
①新興二小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5、美術崗位1名。
①新興二小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6、體育崗位1名。
①新興二小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下崗位1名。
二、遴選范圍
本縣鄉鎮小學在編在崗正式教師(不含正在離職進修教師)和縣外申請擬調入我縣小學工作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三、遴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能勝任相應遴選崗位工作。
3、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
5、教齡3年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含2010年特崗教師)。
6、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學科二級甲等及以上)。
7、近三年以來(2010年至2012年)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8、所報考崗位專業必須與本人原聘崗位及所任教學科相符。
9、還在處分期或正在接受組織立案調查的人員不能參考。
四、遴選程序
按照公布的遴選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加分)、筆試、調動等程序開展工作。
五、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3年8月20日至8月22日,報名地點設在岑鞏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監察局抽人報名),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參選人員報名時須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報名費150元(一經報名不得退費)。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3年8月25日下午14點30分至17點30分(同時公布加分情況)。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報名繳費發票到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
應聘教師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縣教育局報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2)最高學歷證書;
(3)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4)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縣外教師報考由岑鞏縣教育局審查簽章);
(5)職稱資格證和已聘專業技術職級證明(學校首輪或第二輪競聘上崗人事部門有關批復文件等);
(6)可用于考核的各種獲獎材料(證書原件)。
六、筆試
1、參加筆試資格
符合資格審查條件,且每個崗位報名人數達遴選人數的1:2以上(含1:2)方能進入筆試,否則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遴選計劃。
2、筆試形式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內容均為現行義務教育階段相關學科教材(其中《音樂》學科中學、小學合卷,《體育》學科中學、小學合卷,《美術》學科中學、小學合卷)。
3、筆試分值
筆試分值為100分。
4、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8月26日上午9點至11點(《語文》學科延長到11點30分)。考試時需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進入考場,否則不能參加考試。筆試考場設在岑鞏縣新興小學。
七、考核加分細則
1、近三年(2010年—2012年)年度考核“優秀”,每年計1.0分。
2、近三年(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教學成績:每一學年度在該鄉鎮排名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第三名0.5分(同年級沒有超過5個教學班的取前2名計分,教多個班級的以位次靠前班級計分,鄉鎮中心小學出具書面證明)。英語學科以六年級全縣水平檢測排名,取前5名計分,每獲一次分別加2.5分、2.0分、1.5分、1.0分、0.5分(縣教研室出具書面證明)。
3、近三年(2010—2012年)被評為縣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少先大隊優秀輔導員的每次加1分;被州評為州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少先大隊優秀輔導員的每次加2分;被省評為省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少先大隊優秀輔導員的每次加3分。
以上考核加分不封頂。
提供考核加分材料截止日期到報名結束之時,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
八、調動
按照遴選計劃,按筆試分加考核分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調動人員名單,擬調動人員體檢合格后向社會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安排到遴選學校相應崗位任教。如因不符合遴選條件或不能勝任擬聘崗位工作和不服從安排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遴選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足額為止。
九、紀律監督
遴選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工作人員和參加遴選人員必須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舞弊行為當場舉報有效,其他違紀行為在公示期內舉報有效。經調查核實,對確實存在舞弊行為和違紀行為的,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聘用資格。舉報人必須署真實姓名,若舉報人作虛假舉報,將追究其責任。
咨詢、監督電話:3575258(縣教育局)
3574937(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574862(縣監察局)
附:《2013年岑鞏縣城關地區中小學面向全縣鄉鎮中小學和縣外申請擬調我縣中小學工作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公開遴選教師登記表.xls》
《2013年岑鞏縣城關地區中小學面向全縣鄉鎮中小學和縣外申請擬調我縣中小學工作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公開遴選教師登記表.xls》來源于岑鞏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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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鞏縣城關地區中小學面向全縣公開遴選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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