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0〕99號)規定,經批準,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名,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詳見附件1《河南財專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有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
2.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河南財專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3.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有關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社廳(www.ha.hrss.gov.cn)、河南省財政廳(www.hncz.gov.cn)和河南財專網站(網址:http://www.hacz.edu.cn)上公開向社會發布,發布時間為:201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和河南財專負責組織實施,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崗位要求和報名條件的參加應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資格。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報名地點:河南財專人事處(鄭州市中牟縣白沙鎮鄭開大道)。
聯系電話:(0371)8530581785305828
郵箱:czrsczp@126.com
2.報名需提交材料
①個人親筆填寫的《河南財專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1式2份;
②打印的自薦材料1份;
③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④有關證書、證件和證明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能證明本人學歷、資歷和能力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經當面驗證后即歸還本人)。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試講和實際操作),均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應聘人員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網站上公布。
2.面試(試講和實際操作)測試: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試講和實際操作)測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應聘者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試講和實際操作)測試人選。
對專任教師崗位進行試講測試,由學校按招聘專業成立若干個考核組,每個考核組由相應學科的專家、學校領導、學術委員會成員組成。對其他崗位進行實際操作測試,由相應學科的專家及部門領導、部門骨干組成若干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能力測試。試講和實際操作測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天在我校網站上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博士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考試入圍人選在河南省財政廳網站和河南財專網站進行公示。
(四)考察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考察內容為本人思想作風、現實表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考察時,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標準按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行。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河南省人社廳網站、河南省財政廳網站和河南財專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憑《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2、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半年,博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期辦理招聘手續,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四、監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廳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咨詢電話:0371—65802904(河南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
監督電話:0371—69690289(河南省人社廳事業處)
0371――65808990(河南省財政廳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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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財專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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