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須于上課當日按規定時間至指定上課學校報到,報到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二代)、《準考證》和繳費憑證。
證件不齊者不予報到。規定報到時間后15分鐘未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2、考生進入報到地點,須將所有通信工具關閉后裝入信封(信封由考點統一提供),信封上寫明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后交報到地點工作人員,上課結束離開考點時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二代)和《準考證》至指定地點領取。
3、考生自備必需的文具用品。教材、備課紙等由考點統一提供。
4、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按順序由考場工作人員領入準備室備課,備課時間60分鐘。考生進入準備室時,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其余物品只能存放在指定地方。
5、考生進入測試室(教室)時只準攜帶教案,面試時不得向考官介紹個人姓名等基本情況,試講時間10分鐘。試講結束后,由考官進行現場提問,考生根據內容當場回答,提問和回答時間不超過3分鐘。
6、備課室、教室內不提供計時工具,請考生自帶手表。
7、考點不提供教具、學具和多媒體電教設備。
8、面試結束后,考生須將教案交考場工作人員后離開考場、考點,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發出聲響,不得將面試內容向其它考生透露。
9、面試時須使用普通話。
10、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管理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秩序。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11、送考家長不得進入考點。
12、考生的總成績將于所有考核結束后一周內在“錫山教育網”公布,考生可登陸錫山教育網查詢,其間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咨詢。測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時間屆時也將在“錫山教育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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