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能夠順利實施,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經過認真研究,報經省政府同意,2009年7月1日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三支一扶”大學生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明確從2009年1月1日起,對“三支一扶”大學生生活補助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年7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0元,并增加發放一次性安置費每人2000元。
據介紹,從2007年起,我省全面啟動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以來,共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963名,對解決我省農村基層人才匱乏、緩解當前大學生就業困難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存在由于生活補助標準太低、難以招募到優秀畢業生;或已經到崗的部分大學生由于生活補助費用低等原因,積極性受到影響,出現部分學生已經離崗等現象。《通知》要求,各州市財政局、人事局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配套資金落實,確保按時足額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助和一次性安置費,切實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財政補助經費保障工作。
7月中旬,省財政已按照新的補助標準及時下達了2007年、2008年招募并在崗的632名“三支一扶”大學生2009年全年生活補助費和一次性安置費共計275.26萬元。今年,我省計劃招募“三支一扶”大學生1000人。待2009年“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完成后,盡快下達相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