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經區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拔16名科級領導干部。
一、選拔職位、職數和范圍
(一)選拔職位、職數
1.正科級領導干部1名
團區委書記1名。
2.副科級領導干部15名
區移民開發局局長1名、區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區婦聯副主席1名、區信訪局副局長1名、區委區政府接待處副主任1名、區檔案局副局長1名、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1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1名、區審計局副局長(非中共黨員)1名、區統計局副局長1名、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1名、街道辦事處副主任3名(其中非中共黨員1名)。
(二)選拔范圍
全市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勝任報考職位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
3.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年限計算);
4.身體健康;
5.《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規定不能任職的,或處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或正在被執法執紀部門立案審查的,均不能報名。
(二)職位要求(詳見附件)
27周歲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職或工作年限計算至2013年8月31日止。非領導職務人員報考同層次的領導職務,不受任職年限限制。任職資格要求包括事業單位的相當職務。
區檔案局副局長、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區審計局副局長(非中共黨員)、區統計局副局長、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等6個職位,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者具有與職位相關的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報考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參加工作年限放寬到1年。
三、方法和步驟
選拔工作自9月初開始,到10月底結束,具體方法和步驟如下:
(一)發布公告
印發《簡章》,在網絡和媒體上發布《公告》、《簡章》。
(二)報名
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由符合資格條件的干部自愿報名,也可由組織推薦。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區委組織部按照報考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該職位選拔職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達不到比例要求由區委研究決定是否放寬報名資格條件或是否開考。不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逾期不改報的按自動棄權處理。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統一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1.筆試。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總分均為100分。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區檔案局副局長、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區審計局副局長(非中共黨員)、區統計局副局長、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等6個職位,專業科目考試內容為選拔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等。其他職位,專業科目考試內容為《申論》。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分別按40%和60%折算成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選拔職位職數1:5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總分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照選拔職位職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其不足名額從同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原則上只遞補一次。
(六)預告、公示、考察
對體檢合格定為考察對象的人員,通過蒸湘黨政門戶網(www.zhengxiang.gov.cn)進行預告和公示。同時,區委派出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就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討論決定
區委組織部根據考察情況,按照選拔職位職數1:2的比例提出區委全委會差額票決建議人選,報區委常委會討論確定。
1.競職演講。根據職位要求,由競職對象在區委全委會上進行競職演講,時間為5分鐘。演講的內容主要包括個人主要簡歷,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對擬任職位的認識、打算和態度等。
2.區委全委會差額票決。競職演講結束后,由全體區委委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根據票決結果,按1:1的比例確定擬任職人選。擬任職人選必須獲得應到會區委委員超過半數贊成票,如競職對象均未超過半數贊成票,則放棄該職位的選拔。
(八)公布結果
區委全委會票決后,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九)辦理任職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享受選拔職位相應的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原相應職務另行安排工作。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監督
公開選拔工作在區委統一領導下,由區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公開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舉報電話:8887686(區紀委),2896053(區委組織部)。
五、報名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13年9月8日—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截止到9月14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地點
蒸湘區政務中心(船山西路蒸湘區政府大院,公交車4路、40路可直達)。
(三)報名辦法
報名人員登陸蒸湘黨政門戶網(www.zhengxiang.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然后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報名登記表》(需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二份;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科員級別不需提供)復印件,其他相關證書及證明資料。不收取報名費。
(四)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登記表》需經單位黨組(黨委)簽署意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在公選期間各時段和試用期間一經發現,將隨時取消考試資格或任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未盡事宜及后續有關工作安排,請隨時關注蒸湘黨政門戶網的有關公告或致電區委組織部咨詢,電話:2896053,2889946。
本簡章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蒸湘區委組織部
2013年9月2日
附件:
蒸湘區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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