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我是2011年6月在昆明獲得會計從業證,現在在云南文山州工作,到目前為止沒有參加過再教育。我有如下問題需要向你咨詢.
一、我這種情況,是否能先遷回工作地,再補上再教育?
二、遷回工作地,我應該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回復:你好,1、應該可以。
2、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到調出所屬轄區財政部門辦理調轉,提出申請,填具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加蓋調出轄區財政部門會計科印章,經財政部門網上調轉后,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調轉登記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到調入單位所屬財政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具體辦理事宜可直接咨詢調出調入地財政局了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