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公告》規定,以及報名確認等情況,經審定,現將報名后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部分職位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考的情況予以公布(具體見附表)。其中,職位取消招考的原報考人員,按規定可于9月4日9:00—17:00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改報考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他職位。請相關招錄機關和職位取消招考的原報考人員及時做好改報考有關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職位計劃核減和取消招考情況表
安徽省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
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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