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的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工作,參考國家教育部有關專業目錄和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結合實際,制定本次考試專業目錄。
凡擬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為某專業類的,應試者所學專業應為下列相應專業類中所涵蓋的專業(包括相關相近專業)。擬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為下列某專業類中某一具體專業的,應試者所學專業應為所要求的專業(包括相關相近專業)。
一、計算機類:計算機、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信息、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技術、信息安全等;
二、法律類: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商法等;
三、土建類:土木工程、工民建等;
四、材料類:材料科學、材料物理、材料化學、材料工程技術等;
五、文秘類:漢語言文學、文秘、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政治學、歷史學等;
六、建筑設計類:建筑學、建筑工程、建筑設計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室內設計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園林技術等;
七、藝術設計傳媒類:藝術設計、音樂學、美術學、影視動畫、播音與主持、廣告學等;
八、旅游管理類: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導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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