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實推進我縣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推差選”1名縣財政局總會計師。具體職位及相關事項如下:
一、推薦職位及名額
縣財政局總會計師1名。
二、資格條件
參加“公推差選”的人員必須符合《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事業單位調任的還要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的有關條件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職位具體條件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
2.擔任科員滿三年的在職在編公務員或者是參加工作滿4年且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在職在編事業編制干部;
3.具有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在資格條件中涉及到的年齡、任職、參加工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不適宜提任科級干部職務情況的。
三、工作步驟
(一)公開報名(截止時間9月30日)
《簡章》公布后開始接受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設在縣委組織部干部室。報名人員需交以下材料:
1.推選干部人選名冊(含電子版);
2.干部推薦表(含電子版)。分為單位黨委(黨組)推薦、處級領導干部個人推薦、群眾舉薦、本人自薦等四種形式,只需要填寫其中一種,除個人自薦外的推薦應征得被推薦者本人同意;
3.競職人員基本情況表(含相片)、近三年以來的現實表現材料(含電子版,字數控制在1000字以內,由所在單位出具,并在單位公示三天。需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蓋單位公章)、近三年工作總結(含電子版,字數在2000字以內,需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4.競職人員身份證、編制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近五年來的獲得縣、市、自治區獎勵情況證明、證明任職情況的有關任職文件以及其他報名職位所需文件的原件、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卡(表)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小2寸藍底免冠正面彩照電子版。
報名者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報名材料均為一式兩份,紙質材料用A4紙打(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審核后當場歸還。相關表格可登錄富川黨建網http://www.gxfcdj.gov.cn/下載。
(二)資格審查(10月上旬)
由縣公推辦根據推薦職位的任職資格條件和要求,對第一階段推薦出來的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初步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原則上要求達到3:1,如達不到比例的,則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對資格審查不符合者,縣公推辦做好解釋工作,并告知其本人。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關于干部選任工作中拉票行為的認定標準及處理辦法(試行)》(賀辦發〔2010〕60號),并與縣公推辦簽訂競職承諾書,承諾內容為:承諾公平公正地參與公開競職,遵守競職紀律,不弄虛作假、不拉關系、不走后門、不托人情、不搞宴請、不送禮品、不寫條子、不打電話、不發短信、不搞非組織活動、不影響和干擾干部選拔工作的正常進行,不以任何形式請求他人在推薦過程中給予關照。明確與本人關系密切的親屬、同學、同鄉、同事、戰友等出面幫助本人實施拉票行為的,按本人拉票進行處理等。同時承諾在工作安排和崗位分配上,服從組織的統一分配。
(三)適崗比選(10月中旬)
由領導干部、組織人事干部和紀檢監察干部、干部監督員、“兩代表一委員”等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初步人選的現實表現、學歷學位、年度考核、獎勵情況等量化指標,對初步人選進行適崗評價。評審委員會成員根據適崗比選結果,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確定縣財政局總會計師職位競職答辯人選3人。
競職答辯人選按得票從高到低確定,如有與競職答辯人選最后1名得票相同者,則同時列為競職答辯人選。
(四)競職答辯(10月中下旬)
召開競職答辯會,競職人員首先作1分鐘自我介紹,再進行不超過3分鐘的競職答辯。答辯主要是考察競爭者的組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內容,答辯時其他競職人員回避。由各位評委根據競職人選的答辯及業績表現等情況進行評價,并進行無記名投票推薦。評委由領導干部、組織人事干部和紀檢監察干部等組成。
本次推薦確定縣財政局總會計師職位差額考察人選2人。差額考察人選按得票從高到低確定,如有與差額考察人選最后1名得票相同者,則同時列為差額考察人選。
(五)差額考察(10月下旬)
確定差額考察人選后,由縣委派出考察組,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對差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六)縣委常委會差額投票表決(10月下旬)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醞釀,由縣委常委會按職位名額數與擬任人選數1:1的比例無記名投票確定擬任人選。
(七)公示任職(10月下旬)
按有關規定對擬任職人選通過富川黨建網、富川電視臺等媒體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任職手續。
四、組織領導
本次“公推差選”工作,由縣公推辦(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推差選”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全過程參與,對每個環節進行具體監督,縣公推辦設立“公推差選”工作監督舉報電話,0774-7890256(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0774-7893011(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信件舉報請郵寄: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或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郵編:542799。
未盡事宜請向縣公推辦咨詢。聯系地址:富川縣委組織部干部室。聯系電話:0774-7890236。
(注:以上每個階段安排的時間只作為參考時間,具體時間以縣公推辦的實際通知為準)
附件:1.干部推薦表
2.干部基本情況表
3.現實表現材料
4.推選干部人選名冊
附件待更新
富川瑤族自治縣公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1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