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員4人。
二、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執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工勤崗位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學歷應是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資格審查前取得畢業證書。
招聘崗位表中的學歷是指參加國家統一普通高考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各類成人教育學歷。
7、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條件
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3)(試行)》進行。
(三)其他要求
消防部隊24小時備勤,需要隨時參加滅火救援和野外救援任務,工作人員要服從安排,保障24小時聯系暢通。
四、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所在單位開除公職的,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三)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四)篤信宗教、參加宗教組織活動或參加過“法輪功”等非法組織的;直系親屬、直接撫養者或其他旁系親屬系“法輪功”和對社會有危害的非法組織的成員;
(五)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六)由于各種原因,其政治表現難以查清的;
(七)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及現役軍人;
(八)自治區統一組織招考充實到基層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含自治區招考充實到地縣醫療衛生機構和農牧技術推廣部門的儲備人員、特崗教師、“雙語”教師);
(九)2013年參加公務員、特崗教師招錄(聘)考試,已被錄取、聘用且在試用期的人員;
(十)已列入赴河南培養普通高校畢業生計劃的人員;
(十一)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崗位
詳見《2013年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六、時間安排
現場報名:10月8日至14日上午9:00-12:30下午16:00至19:00(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下發準考證:11月10日至13日(具體時間同上)
筆試時間:11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成績公布(同時公布按規定比例計算后的成績排名):11月26日。
資格審查:11月28日(上午9:00-12:30下午16:00至19:00)。
面試:12月3日
體能測試:12月5日
體檢:12月7日
政審:12月12日-12月17日
公示:12月19日-12月26日
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七、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發布《簡章》和《崗位表》、報名、筆試、
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崗前培訓和分配。
(一)發布《簡章》和《崗位表》
《簡章》和《崗位表》及各項通知均在哈密地區政府網(www.hami.gov.cn)發布。
(二)報名
1、現場報名
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請考生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要求資料及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2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張到哈密市八一路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司令部報名。
聯系電話:0902-2321100
2、報名和筆試費用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考者按報名費15元、筆試費用每門40元的標準繳納。
3、要求
報考者須提供真實信息。凡弄虛作假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第4號令)處理。其中,報考者隱瞞其工作單位的,經查實,取消資格;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經查實,取消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哈密地區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三)筆試
1、筆試科目
管理崗位(行政管理崗位和文秘崗位):《公共基礎知識》,120分鐘;《申論》,150分鐘,滿分都是100分。
專業技術崗(園林農藝崗位):《公共基礎知識》,120分鐘,滿分都是100分。
工勤崗位(水電暖崗位):《職業道德》120分鐘,滿分100分。
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考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試卷印制
本次考試試卷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印制。
3、筆試加分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的報考人員每科目加5分。
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審查
對象確定: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
入闈人員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審查時提供以下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資格審查表》、《報名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其中: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產生的缺額,按照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對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當場打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費按每人40元的標準,在面試前繳納。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七)體能測評
對象確定:面試合格人員,體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體能測評科目為1500米、10米X5往返跑、規定時間內俯臥撐(女性為仰臥起坐)。體能測評方法、測評標準等按《2013年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公開招聘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
(八)體檢和政審
1、體檢
對象確定: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以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
體檢標準按照國防部《應征公民體檢標準》進行。
體檢結果于體檢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公布。
考生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費用自理。
2、政審
政審采取調檔審查、實地調查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重點對考生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和國家職業資格證等證件的真偽進行審查。
政審結果要載入《2013年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公開招聘政治審查表》(一式3份)。
體檢和政審有一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缺額,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審核通過的,公示7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下達聘用文件;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所產生的缺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十一)崗前培訓
簽訂聘用合同后,統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2個月。
(十二)分配
實行統一分配。
八、其他要求
報考者應持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按時參加考試,未能攜帶相關證件或未能按時參加的,取消資格。
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相關工作人員與招聘對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實行公務回避。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哈密政府網網站公告為準。
政策咨詢電話:
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0902-2321100
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02-2233169
監督電話:
哈密地區第一紀工委0902-2255057
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0902-2325709
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
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照:http://www.hami.gov.cn/hmzfw/ggtz/2013/290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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