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達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合格標準(鄉鎮級標準)人員的公示
2012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順利完成。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關于公布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的通知》(新人社辦發[2013]6號)和《關于公布2012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自治區合格標準的通知》(新人社辦發[2013]109號)通知精神,現對2012年上述考試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鄉鎮級標準)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自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如對擬通過評審人員(見附表)擬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自治區衛生廳相關部門反應。
聯系方式:
自治區衛生考試中心:0991—8560080
自治區衛生廳人事處:0991—8565739
通訊地址:
自治區衛生廳人事處、自治區衛生廳考試中心收
烏魯木齊市龍泉街191號,郵政編碼:830004
特此公示。
自治區衛生廳人事處
2013年10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醫學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