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您好,我是今年7月畢業,尚未就業,但我的戶口和檔案已轉回區人事局,組織關系轉到父親所在單位,我是否還是應屆畢業生?
謝謝!
回復:我對指南所說:“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中所指的每一項都是否要滿足要求還無法確定,還需要咨詢中央部門,咨詢電話:010-84234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