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助理工作人員36名,其中: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助理工作人員20名;區建設國土工作助理工作人員16名。同時,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管控和群防群治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工作人員20名,組成社會治安應急處置隊。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則
按照審核報名、考試、考核的程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政策規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結果“三公開”。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助理工作人員
1、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取得時間截至2013年10月;
3、男性,年齡均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戶籍不限;
5、警官院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優先。
(二)臨聘工作人員
1、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年齡均在20周歲以上(1993年10月31日以前),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西寧市戶籍(不含三縣);
5、警官院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優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受處分未滿期限的;
3、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方法和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3年10月17日通過西寧晚報、西海都市報、昆侖人才網、城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城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科(門源路31—3啟成綠色大廈院內2號樓一樓)。
3、報名資料:報名時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城北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助理工作人員報名表》、《城北區建設國土助理工作人員報名表》、《城北區社會治安應急處置隊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張,學歷、身份證、復員士兵證等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考試
助理工作人員參加筆試、面試;臨聘工作人員參加體能測試。
1、筆試(占總成績的50%)
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合卷),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核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文寫作等基礎知識,專業知識主要根據各單位崗位特點,考察勝任本崗位工作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1:3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占總成績的50%)、
面試采取封閉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等能力。現場公布成績,考官簽字。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臨聘人員的體能測試包括100米短跑、俯臥撐等項目,按綜合評定成績依次錄用。
(四)確定考察
1、助理工作人員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的高低,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上線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2、臨聘人員按照體能測試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
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線人員體檢、政審結果確定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做好崗前培訓工作。
四、工資待遇規定
(一)助理工作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800元/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城北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城北政辦[2011]11號)執行。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手續。
(二)臨聘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工資1000元/月,期滿后為1600元/月。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城北區2013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長:姜聯世區委常委、副區長
副組長:張世俊區委常委、副區長
陳永欽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成員:王興瑞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郭正偉區委辦公室主任、保密局局長、政研室主任
李益民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邱賢彬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尚西寧區財政局局長
高舒農區國土資源局局長
阿曉英區環境保護局局長
李紅文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辛小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邱賢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從紀委、組織、人社、監察等部門抽調。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整個招聘過程在區紀委、監察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城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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