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歡迎您關注、報考國家稅務局系統公務員職位!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統一部署的精神,國家稅務局系統根據職位的工作需要,為便于廣大考生報考和做好相應準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部分應屆畢業生的錄用手續。
按照國家公務員局規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按用人單位要求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辦理錄用時,需要原畢業院校進行派遣,用人單位也將赴原畢業院校進行考察。不能從原畢業院校派遣到國稅用人單位的,不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二、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符合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要求可按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的,應于面試前提供上述四類證明,并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應證明材料。服務期滿后已經就業的,請報考國家稅務局系統其他未作應屆畢業生要求的職位。
三、國家稅務局系統有基層工作時間要求的職位,可按截至2010年用人單位要求統一報到參加工作的時間來計算,職位對基層工作類別有專門要求的,需滿足職位具體要求。除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之外,其他相關的資格條件一般都以考生報名時是否具備為準。
四、請廣大考生充分了解職位條件、工作環境等情況,結合自身條件,認真選擇職位,仔細填報相關信息,遵照考錄流程和與用人單位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避免由于誤報、因通訊方式無法聯系、違約等原因承擔各種不必要的責任。
五、報考省以下國家稅務局系統職位的考生,請直接撥打本網站公布的省級國家稅務局電話進行咨詢。
祝您成功!
國家稅務總局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