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巡防隊伍建設,促進社會治安秩序進一步好轉,新華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面向社會再次公開招聘治安巡防隊員30人,全部招男性。
一、基本條件
1、年齡20至30周歲;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體貌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3、視力條件:雙側裸眼視力為1.0以上;
4、政治可靠,思想覺悟高,沒有犯罪前科,無劣跡,熱愛治安巡防工作;
5、平頂山市戶口(含所轄縣內),城鄉不限,轄區復退軍人、大中專畢業生,適齡應征青年、有機動車駕駛證者(2年以上駕齡)優先聘用。
二、福利待遇
月薪1080元(含個人承擔的部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1月21日。
2、報名地點:新華區綜治辦(新華區法院北樓三樓綜治辦辦公室)
報名時需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等有關證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8張,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反犯罪證明;村(社區)出具的無參加過法輪功邪教等非法組織證明(證明機關需要加蓋公章)。
3、試用期為1個月。
4、招用后,由市勞務派遣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到期后根據工作需要可續簽合同。
咨詢電話:2358369
新華區招聘治安巡防隊員辦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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