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2010年度公務員職位報考條件變更如下:
一、綜合司法規處副主任科員職位,增加“經濟”專業,其余條件不變;
二、資本項目管理司資本市場處副主任科員職位,增加“經濟”專業,“其他條件”第2條“在金融行業工作或從事經濟金融專業研究1年以上”更改為“從事經濟、金融相關工作1年以上”,其余條件不變;
三、管理檢查司非金融機構檢查處副主任科員職位,增加“經濟、金融”專業,“其他條件”第2條“在企業或金融機構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更改為“從事會計、經濟、金融相關工作1年以上”,其余條件不變。
特此公告。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