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財政局關于2013年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云財會考〔2013〕15號文件,經研究,現將2013年下半年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100 | 50 |
會計基礎 | 100 | 50 |
初級會計電算化 | 100 | 50 |
二、根據《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是實施辦法》(云財會〔2013〕47號)規定,考試通過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持相關材料到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分數查詢電話:16897730,查詢網址:www.ynf.gov.cn。
怒江州財政局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