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筆試成績查分工作已結束。根據《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公告》的有關規定,為做好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省政法干警定向招錄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組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具體實施。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復審時間:2013年11月11日至13日(9:00-12:00,14:00-17:00)。
遞補復審時間: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9:00-12:00,14:00-17:00)。
復審地點:
1、法院系統: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東路99號)裙樓C106室;電話:0851-6209103。
2、檢察院系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628室(貴陽市金陽新區觀山東路2號);電話:0851-6697707。
3、公安系統:貴州省公安廳政治部干部處817室(貴陽市云巖區寶山北路82號);電話:0851-5904036。
4、司法系統:(1)基層司法局職位,貴州省司法廳11樓1107室(貴陽市南明區都司路188號),電話:0851-5552151;(2)監獄系統職位,貴陽監獄(貴陽市南明區太慈橋鳳凰路1號),電話:0851-5810731。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現場資格復審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招錄公告》的規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招錄對象、學歷要求和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該考生的成績作無效處理,造成的后果由資格復審部門承擔。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為面試人員,由資格復審部門同志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若經復審,職位無考生通過現場資格復審,該職位取消。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部門須主動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含遞補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復審期內,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職位面試人員空缺的,在遞補復審期內,由資格復審部門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時,資格復審部門必須按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進行,如遞補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有考生本人書面說明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電話記錄。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部門必須在11月16日前將現場資格復審結果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
(三)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照《招錄公告》的要求,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報名信息表》。《筆試準考證》和《報名信息表》遺失的考生可在復審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四、有關事宜
(一)考生可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選擇正確的考試類別后,輸入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加分成績及所報考職位排名。
(二)我省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的面試將于2013年11月30日進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將于2013年12月1日進行,請考生提前作好準備。
(三)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取消、招考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省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咨詢電話:0851-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錄辦
傳真:0851-6826549。
監督電話:0851-5837249貴州省監察廳派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室
附件: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定向招錄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gzrs.gov.cn/?SqlPageId=infoContentPage&ReplaceId=info&newsInfoTypeId=M0101&newsInfoId=1688983525917493227656200
省政法干警招錄辦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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