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高水平學科領軍人才隊伍建設,增強辦學實力,現面向海內外誠聘“閩江學者” 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
一、招聘條件
1. 閩江學者原則上面向海外,重點招聘工學、醫學類高層次人才。
2. 特聘教授招聘條件:
(1)關心支持海西建設和福建發展,科學道德高尚,學風嚴謹,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學位,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自然科學類45周歲(含45周歲)及以下,人文社會科學類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
(3)國外應聘者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助理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其他相應職務;國內應聘者應擔任教授或相應職務,并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學習或工作經歷。
(4)勝任核心課程講授任務。
(5)學術造詣高深,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
(6)具有發展潛力,對本學科建設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具有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能力。
(7)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拼搏奉獻精神和相應的組織、管理、領導能力,善于培養青年人才,注重學術梯隊建設,能帶領一支創新團隊協同攻關。
(8)保證聘期內每年在學校工作累計達9個月以上。
(9)具有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或講座教授經歷的可直接招聘。
3. 講座教授招聘條件
(1)關心支持海西建設和福建發展,科學道德高尚,學風嚴謹。
(2)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國外應聘者一般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副教授及以上職務或其他相應職務,國內應聘者應為高水平大學的知名教授。
(3)學術造詣高深,在國際國內本學科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取得國際國內公認的較大成就。
(4)保證每年能在學校一般工作3個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個月。
(5)具有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或講座教授經歷的可直接招聘。
二、待遇
1. 特聘教授除享受學校同級別教授同等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外,同時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幣20萬元的特聘教授獎金(按月發放,含省閩江學者特聘教授獎金)。講座教授獎金為每人每月人民幣2萬元(含省閩江學者講座教授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支付。對受聘的閩江學者聘期內符合閩委辦〔2010〕2號有關規定的,可享受閩委辦〔2010〕2號文規定的優惠政策,不重復享受閩江學者獎金。
2. 學校以項目形式為聘任的特聘教授提供配套的科研經費,三年內自然科學類特聘教授不低于200萬元,人文社會科學類特聘教授不低于50萬元。
3. 學校為特聘教授、講座教授開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 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在聘期內研發高新技術、轉化科技成果、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取得成就者,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部門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9〕29號)獲得有關產權收益。
5. 學校支持特聘教授、講座教授申請國家、省重大科研項目,并根據項目需要組建創新團隊。
三、應聘人才需提供的材料
1. 個人簡歷
2. 身份證復印件
3.最高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
4.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
5.有關人才身份證明材料
6.代表性學術論文、專著、獲獎證書等材料
7.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如下材料:護照、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回國證明等材料。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肖老師 阮老師
聯系電話:0594-2657730、0594-2692354(兼傳真)
電子郵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學園中街1133號莆田學院人事處
郵編:3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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