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為事業單位引進和補充急需的專業人才,提高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和《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等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名額共104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和名額詳見附件1《桐柏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具體相關專業分類詳見附件2《桐柏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類別》。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高等院校畢業的桐柏籍(含父母或夫妻一方是桐柏縣的)應往屆畢業生;
2、已到桐柏縣報到的應往屆高等院校未就業畢業生(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
3、在桐柏縣的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教師和衛生“51111”工程人員;
4、桐柏縣內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財政全供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
三、招聘資格和條件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進步。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4、專科學歷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人員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巡特警大隊工作人員的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②曾受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③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④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和步驟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通過桐柏網、桐柏電視臺、張榜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此次招聘的職位、數額、報考的范圍和對象、資格和條件、招聘程序和步驟。公告發布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
符合招聘范圍對象、資格條件人員按職位進行選擇報名。采用本人現場報名、現場采集信息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得兼報。報名時須持以下有關證件:
①未就業人員須持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
②在職人員須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③與桐柏籍人員結婚的須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戶籍證明。
④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單位確認無誤的證明材料。
報名起止時間: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25日下午6:00(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縣人才交流中心電話:68210939
(三)資格審查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對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審核、認定相關證件,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試人員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擬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達不到規定比例人數,則按比例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四)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組織,聘請縣外專業機構命題,評卷。筆試內容主要以公共基礎知識為主,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桐柏網和縣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個性特征。面試聘請縣外專業機構命題,聘用異地考官。考官根據應試者的綜合表現現場評分,并當場公布。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局、法院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有要求體能測評的,進入面試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評聘請縣外專業機構進行,體能測評項目中只要有一項不達標的,即取消進入體檢的資格。
具體內容、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七)體檢和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公開招聘名額1:1的比例,根據考試總成績(參加體能測評不達標者除外),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若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分相同時,取筆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政審人員總成績在桐柏網和縣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在縣級或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政審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
政審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學習、工作、廉政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手續。新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1年制度,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此次公檢法單位所招人員全部為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辦理入警手續,不授予警銜。
五、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桐柏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公開招聘的組織實施工作。
2、有關要求。為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相關部門派出專門人員監督每一個步驟和環節,確保整個招聘過程公開、公正。
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嚴把考試關、體檢關、政審關,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考試保密制度,登記備案制度等,加強考風考紀教育,切實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
嚴格執行招聘政策,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跑風漏氣、泄露機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集體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桐柏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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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桐柏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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