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幼兒教育發展的需要,提高幼兒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額
招聘幼兒教師50名。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嚴格標準,統一聘用的原則。
3、堅持根據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敬業奉獻精神和改革創新能力。
2、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1)具有師范類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應屆非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3)往屆非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僅限于音樂、美術專業的畢業生。
(4)現與我縣國辦幼兒園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上的幼兒教師。(由用人單位及縣教育局出具證明)。
①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師范類幼教專業中專畢業生。
②學歷為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的,專業不受限制。
4、所有應聘人員必須具有幼兒園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5、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
6、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現與我縣國辦幼兒園簽訂聘用合同的幼兒教師,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7、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發布公告
在保定人才網及縣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下午17:3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干部股電話:0312-7727567
3、報名方式:應聘者需攜帶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報到證(以上證件需帶原件及復印件)、三張小二寸彩色照片和100元考務費到望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的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報到證(以上證件需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現任教經歷的合同或證明等相關證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形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職業道德等方面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滿分為100分。
從高分到低分依據筆試成績,按照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為:面試成績較高者、學歷較高者、符合規定學歷畢業時間較早者。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由縣招聘辦公室組織指定一所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遇有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總分成績依次遞補,且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按體檢項目據實交納體檢費。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采取查閱檔案和實地考查等方法,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六)公示
招聘辦公室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安置及待遇
公示后無問題的人員,由教育局負責根據考生個人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擇崗。
聘用人員簽訂服從到邊遠地區任教保證書,不服從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按要求參加教育局組織的崗前培訓,不參加者取消聘用資格。
所有被聘用者不按調令規定的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者必須服從教育局安排。與幼兒園簽訂聘用合同,五年內不準跨鄉流動,否則教育局予以解聘。
聘用教師納入正式編制,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由縣財政統一發放和保障,試用期一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12-77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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