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根據《2013年雁塔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就公開招聘工作資格復審環節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審對象
通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詳見公布的《2013年雁塔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 時間和地點
1、時間: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8 :30—12:00,下午13:00—18:00。
2、地點:
雁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雁環中路紅星美凱龍奧特萊斯東隔壁)
三、所需證件及資料
(一)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信息表、畢業生報到證(或大中專畢業就業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留存),1寸近期免冠標準彩照2張(照片不得進行任何修改或修飾,不得使用完美證件照)。
(二)考生須提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注冊(http:∕∕www.chsi.com.cn∕),現場工作人員將對學歷進行核對。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其專業未列入教育部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還須攜帶省級及以上留學服務機構專業認定證明。
(三)應往屆畢業生若有工作單位的須攜帶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加蓋公章);
(四)西部計劃志愿者、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特崗教師”等人員須攜帶服務基層期已滿的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官”須攜帶服務基層期滿一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證明材料須加蓋服務地區縣主管部門公章);
其它需要證明的有關資料(證明材料)
以上相關證件、資料(證明材料)須持原件和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的有關考生,應攜帶相關資料(證明材料)統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參加資格復審的有關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及時進行資格復審,如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資格復審通過后,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29-85575109
雁塔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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