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云廳字〔2008〕12號)規定,現就云南省交通運輸廳2009年面向全省基層交通系統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德才兼備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計劃調控與單位自主用人相結合的原則,面向全省交通系統公開擇優選調公務員。
二、公開選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此次云南省交通運輸廳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數共31人。
(一)選調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機關
崗位及人數(11人):
1、辦公室文秘崗位,崗位代碼 :10001,1人;
2、財務處會計崗位,崗位代碼 :10002,2人;
3、管理養護處工程技術崗位、橋梁檢測與維護崗位,崗位代碼 :10003,2人;
4、運輸處運輸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10004,2人;
5、安全處安全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10005,1人;
6、對外合作處翻譯崗位,崗位代碼 :10006,2人;
7、直屬機關黨委黨群工作崗位,崗位代碼 :10007,1人。
(二)選調單位: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云南省公路局機關
崗位及人數(7人):
1、黨委工作部黨群工作崗位,崗位代碼 :20001,1人,政治、文秘等專業;
2、辦公室信息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20002,1人,計算機應用專業;
3、安全生產管理處工程機械崗位,崗位代碼 :20003,1人,工程機械專業;
4、養路處工程崗位,崗位代碼 :20004,2人,工程類;
5、農村公路處工程崗位,崗位代碼 :20005,1人,工程類;
6、法規處法律崗位,崗位代碼 :20006,1人,法律類。
云南省運管局
崗位及人數(10人):
1、貨物運輸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30001,2人;
2、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30002,2人;
3、城市公交客運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30003,3人;
4、客運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30004,1人;
5、財務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30005,1人;
6、辦公室工作崗位,崗位代碼 :30006,1人。
云南省航務局
崗位及人數(3人):
1、工會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40001,1人,財會專業;
2、辦公室文秘崗位,崗位代碼 :40002,1人,文秘專業;
3、水運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崗位,崗位代碼 :40003,1人。
三、公開選調的范圍
省交通運輸廳機關公開選調范圍:全省交通系統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范圍:全省州(市)及州(市)以下交通系統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公開選調對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交通運輸廳機關和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必須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
(二)擔任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人員;
(三)熟悉交通運輸業務,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在機關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從事交通工作滿3年及以上(截止時間為2009年10月1日);
(四)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35歲以下(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符合下列優選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歲(1969年10月1日后出生)。
1.獲得縣以上黨委、政府授予的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人民滿意公務員等榮譽稱號,或獲得省級以上交通部門、人事部門聯合授予的交通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連續評定為優秀等次的;
3.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
4.其他優秀條件的,本人可提出申請,經選調辦審核確認,可作為優選條件。
(六)歷年年度考核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八)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調動情況的。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通過云南人事人才網、省交通運輸廳網站等面向全省交通系統發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報考人員可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如實、完整填寫《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表1),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免冠彩色照片5張(小一寸),具備前述優選條件的,須提供證明材料。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09年11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組織人事處。
(三)資格審查。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名者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在初審合格的基礎上,經所在單位研究確定推薦報考人員,在《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意見欄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各州、市交通局負責審核匯總所在州、市報考人員情況,收集相關報名材料,填寫《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匯總表》,并以正式文件上報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公開選調公務員辦公室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在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的發給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能力測試。筆試采用全客觀化試題。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筆試內容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考試時間及地點待定。
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在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最低分數控制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順序,按計劃選調數進行等額考察。公選領導小組組織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實地考察,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對象。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根據考察結果,選調辦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在云南人事人才網、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調動條件的,由省交通運輸廳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報考人員如有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省交通運輸廳人事勞動處,5305693,監審處,530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