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序號 | 選調單位及職位 | 計劃選調人數 | 選調范圍 | 身份要求 | 資格條件 | 推薦名額 |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工作經歷要求 | 其他要求 | ||||||
1 | 市法院-審判 | 5 | 全市公檢法司系統 | 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 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不具備《關于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試行)》(法發[2011]5號)規定的任職回避條件。 | 每個區縣(市)限推8人;市直公檢法司系統,每個單位限推4人。 | |
2 | 市政府辦-文秘 | 5 | 全市 | 30周歲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碩士學位以上研究生可以放寬到34周歲以下(即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實際工作水平 | 每個區縣(市)限推3人;每個市直單位限推1人。 | |||
3 | 市財政局高新區分局(參照公務員管理)-財務 | 1 | 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 | 從事財政、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相關工作滿1年以上(含1年) | 男性 | 每個區縣(市)限推3人;每個市直單位限推1人。 | |||
4 | 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參照公務員管理)-文秘 | 1 | 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實際工作水平 | 每個區縣(市)限推3人;每個市直單位限推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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