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新錄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新人發[2004]69號)、《關于下達2013年地州縣以上醫療衛生、農業、畜牧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41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促進就業,進一步補充所需工作人員,優化隊伍結構,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4名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輔助崗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3年以前畢業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具體要求詳見《2013年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2.在新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
3.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
4.具有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駐疆部隊(含武警、公安現役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所有報考人員所持畢業證書須是國家、省、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認可的學歷。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2.參加人才儲備編制考試、特崗教師考試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編的工作人員;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的高校畢業生;
4.參加2013年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考試,已被確定為錄取對象的人員;
5.2010年以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6.不宜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以上,不超過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上限,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年齡規定35歲以下的計算方法為:1977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7日期間出生,年齡規定30歲以下的計算方法為:1982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7日期間出生;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崗位表,查閱及下載地址: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ksrsrc.gov.cn)。考生須認真閱讀招考簡章,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如實報名,凡不符合簡章規定、不符合崗位條件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三、時間安排
(一)網絡報名:2013年12月7日—12月16日
(二)網上銀行繳費截止時間:2013年12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時間,下同)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2013年12月19日—21日
(四)筆試:2013年12月22日
(五)資格審查:2013年12月25日—26日
(六)面試:2013年12月28日
(七)體檢:2013年12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由地區組織人社部門牽頭,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驟進行:
1.符合崗位條件自愿報名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入口”,注冊并如實填寫《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冊一次并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
2.考生提交的電子照片經審核通過后,于2013年12月17日18:00前從網站報名系統繳費端口繳納報名、考試費用。報名費和考試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5〕25號文件執行,報名費15元/人,考試費40元/人/科。
3.網絡報名期間,每天在網站“網上查詢”欄公布每個招聘崗位累計報名人數,請注意查詢。
4.報名、繳費成功后,考生于2013年12月19日—21日下載打印報名表、準考證(一式2份,資格審查和面試時攜帶備用)。
(二)筆試
1.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不同學科方向雙學士學位的人員免筆試,筆試成績按滿分計算,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
2.其他報考人員須統一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攜帶其它證件或證明的一律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涵蓋《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方面的內容)。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15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試卷命制。
試卷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言文字)統一命制。
(4)筆試加分
①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的維吾爾、塔吉克、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錫伯、達斡爾、烏茲別克、塔塔爾、俄羅斯族考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
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③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
(三)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資格審查地點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網站公布。
資格審查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招聘2人以下(含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人以上(含3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對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原件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確認。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需填寫資格審查表(登陸網站下載打印),持身份證、戶口簿、報名表、準考證、畢業證原件以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件和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相關證明;
4.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高校畢業生服務期為一年的,須滿八個月;服務期為兩年的,須滿十六個月;服務期為三年的,須滿二十四個月;考生須在提供的證明中注明服務期;
5. 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須提供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和結婚證等相關材料原件;
6. 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不同學科方向雙學士學位的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7.招聘崗位要求取得執業(從業)資格證、HSK(MHK)漢語水平證等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證書原件;
8.資格審查時要求考生提供戶口簿、結婚證原件的,取得證件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7日。
資格審查時,對考生不能提供相關加分證明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扣除相應的加分,并根據考生報考崗位重新進行排名;對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在報名過程中造成失誤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資格審查不合格考生產生的空缺崗位,從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將資格審查表、相關證件復印件、近期4張兩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資格審查處,并繳納面試費40元(免筆試人員不再繳納)。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于2013年12月27日前在網站公布。
3.面試方式和內容:教師崗位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計算機操作員崗位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官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的能力、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綜合分析能力、社會感知與責任意識、應變能力與自我情緒控制、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質。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準考證、畢業證、身份證原件,面試結束時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漢語言文字)進行。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5.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秘書崗位在結構化面試后加試公文寫作,財會崗位在結構化面試后加試財務知識;加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6.總成績計算
不組織加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150分×50%+面試成績×50%;
組織加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150分×50%+(面試成績×50%+加試成績×50%)×50%。
(五)體檢
體檢人員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時間、地點于2013年12月29日前在網站公布。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申請復查的,須在得知體檢結果3日內提出復查申請,經批準后統一組織,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生于體檢結束當天將畢業證原件、考察政審表、人事檔案(含學籍檔案)送交指定地點。
招聘崗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報名表、資格審查表、考察政審表等相關表格材料可登陸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在每階段工作結束后均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凡超過規定時間,未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動棄權處理。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考生根據網上公布的聘用人員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試行辦法》進行管理。
五、監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階段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官、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利害關系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回避。
六、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原因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98-2822439、2829214、2820048
監督舉報電話:0998-2955269(紀檢監察)
喀什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2月6日
附件: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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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表》《考察政審表》來源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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