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永豐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備優秀人才。
二、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及其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
1、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永豐縣鄉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所(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21人;
2、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1)專業條件:城建規劃類、建筑建設類;
(2)學歷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專業分類按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綜合性專業分類指導目錄(試行)》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永豐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3日——14日。考生報名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學位)證及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已婚人員須提供當地計生行政部門開具的計生證明,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等與公告中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到考試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2、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永豐縣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佐龍大道)四樓。由永豐縣監察局、永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豐縣建設局抽調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三)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兩科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考試工作由永豐縣人社部門組織實施。筆試每科收費50元/人,面試每科收費30元/人。
1、筆試。
按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大于或等于3:1比例進行筆試,若小于3:1的比例時,相應調減招聘計劃人數。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不指定范圍和教材。
考試時間:2013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時。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于2013年12月19日和20日上午上班時間到永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3。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如入闈面試人員因資格不符等原因出現的空缺,不予遞補。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低于1:3的則全部入闈面試,當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小于或等于1:1時,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錄取,否則,相應調減招聘人數。
面試成績的公布。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整個考場面試工作結束后,對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在永豐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布。
面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
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考生于12月26日和27日上午12時前(上班時間)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永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名單,在永豐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
2、體檢由永豐縣人社局和永豐縣監察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3、考核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1、公示。體檢和考核結束后,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在永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日。
2、聘用。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永豐縣人民政府批復后,由永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并將聘用人員名單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在永豐縣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及考務咨詢電話:0796-2511709
監督舉報電話:0796-2511344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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