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與要求
參加音樂表演、音樂學(聲樂主項)、音樂學(鍵盤主項)復試的考生須參加本測試。上述人才須具備一定的音樂理論素質,本測試將考察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表演、音樂學(聲樂主項)、音樂學(鍵盤主項)學習所要求的音樂理論水平,考察考生對音樂基礎理論的掌握情況。
二、考試形式
筆試,總分100分。樂理和聽寫測試一同進行,考試時間共120分鐘,中途不得退場,其中樂理考試時間約為90分鐘。
三、考試內容
1.音、音高、音律、記譜
⑴音級、全音、半音、音符、休止符等。
⑵音的分組、譜表等。
⑶簡單的律學知識。
2.節奏與節拍
⑴節拍種類。
⑵音值組合。
3.術語與標記
速度記號、力度記號、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裝飾音、常用術語等。
4.譯譜
包括簡譜譯線譜、線譜譯簡譜。
5.音程與和弦
⑴構成與識別音程、單音程與復音程、音程轉位、等音程等。
⑵三和弦與七和弦的構成與識別、和弦轉位、等和弦等。
6.各種大小調式、五聲性民族調式
⑴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
⑵五聲性五聲、六聲、七聲調式。
四、參考書目及測試范圍
《樂理基礎教程》孫從音 主編,上海音樂出版社,第1-11章。
五、試卷基本結構(僅供參考)
1.選擇題(單選或多選) 約占20%
2.填空題 約占10%
3.音值組合 約占10%
4.音樂術語及標記 約占10%
5.譯譜 約占10%
6.音程的構成或識別 約占10%
7.和弦的構成或識別 約占10%
8.大小調式與民族調式 約占20%
2013年測試試題詳情請登陸:http://www.tjnuzsb.com/news_show.php?id=585&type=18&menu_type=0&menu_typ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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