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北京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按高校名稱漢語拼音首字母排序)等九校組成的卓越大學聯盟在《卓越人才培養合作框架協議》總體規劃下,2014年繼續聯合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共同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天津大學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專業
根據天津大學辦學特色,我校自主選拔將在相關優勢專業實施,具體專業及相關要求請見附件《天津大學自主選拔專業目錄》。
二、報名條件
普通高中理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我校初審合格后進入筆試環節:
1、省級重點中學學生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任意一門單科學習成績各學年均位于全校前10%或考評均為A級;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科技創新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者;
3、參加中國大學先修課程AP項目(數學、物理、化學)測試成績優異者;
4、具有突出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優異成績者;
5、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突出才能或極大潛力者(要求附詳細材料說明)。
三、選拔程序
天津大學自主選拔采取以“中學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在九所合作高校中選報含天津大學在內的兩所高校。獲得天津大學分配給中學推薦名額的考生,需在第一志愿填寫天津大學;個人自薦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填寫天津大學。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tju.edu.cn)網上報名專欄,點擊“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按有關要求注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格。
注:考生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天津大學,初審結果、測試結果等相關信息均可通過網上查詢。
2、材料準備
1)報名表需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2)報名表后附高中成績單(需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自薦信(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及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佐證材料;3)所有申請材料需訂成一冊,且第一頁為自主選拔報名表,無論將天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還是第二志愿,都必須將申請材料郵寄到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準),過期無效;4)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3、初選
由我校自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選,確定參加自主選拔測試人選名單。符合天津大學“工程科學”夏令營和“建夢天大”夏令營相關認定資格者,按正常程序報名后,將免于初審,直接進入筆試環節。
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網(http://zs.tju.edu.cn)及報名系統里公布,同時在報名系統內相應欄目公布選拔測試事宜,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4、考核
天津大學將對考生進行筆試、面試考核。
筆試需參加“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測試科目:學科基礎測試一(涵蓋數學和物理知識),總分200分,時間3小時。
面試將于筆試結束后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5、資格認定和公示
天津大學將根據“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和自行組織的面試,按照綜合評價的方式,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我校自主選拔合格人選名單。合格人選名單將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四、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獲得自主選拔合格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2014年高考,且自主選拔批次(若無自主選拔批次,則必須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大學,根據其自主選拔考核結果在高考錄取時分別享受以下優錄政策:
1、經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錄取分數線下降30分(上海、江蘇考生在我校錄取分數線下20分之內)錄取;若其高考成績已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加10分安排專業。
2、單科(數學或物理)考核成績位于前20名,面試合格者,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即可錄取;若其高考成績已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加20分安排專業。
3、單科(物理)考核成績位于前30名,面試合格者,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且報考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國家試點學院)工程科學相關專業,即可被錄取。學生進校后按照工程科學實驗班模式培養。
4、獲天津大學“工程科學”夏令營A證書者,可在我校錄取線下降30分錄取到工程科學相關專業;獲“建夢天大”夏令營A證書者,筆試通過后,免徒手畫測試。
5、獲天津大學“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資格者(推薦號為14開頭的6位編碼),經面試考核合格后,可在我校錄取線下降30分錄取;若其高考成績已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則加10分安排專業。
6、以上1、2、5三條中,學生若高考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則需加試徒手畫且成績合格,方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徒手畫測試在面試時進行,測試地點為天津大學,具體安排請關注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通知。
7、以上1-5條中,降分后學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當地一本線,且學生在填報專業時需服從專業調劑。
8、以上提到的“錄取分數線”在平行志愿省份指“最終模擬投檔線”。
9、高考成績公布后(截止2014年7月5日),考生需填寫我校寄送的《天津大學自主選拔高考志愿填報回執》,并按時提交,不提交者視為放棄天津大學自主選拔合格資格。
五、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2日9點至2014年1月2日9點。
2、材料寄送時間截止至2014年1月5日(以收到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測試時間:2014年3月1日。
4、報名費:200元/人。
5、測試地點:卓越大學聯盟將在全國大部分省會城市和主要城市設置考點,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參加學科基礎測試。
六、監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自主選拔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1、自主選拔的全部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2、推薦學校和申請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各中學的推薦人選和經我校考核后確定的自主選拔人選須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如發現學校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該學生被認定的資格及高考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3、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八、本實施方案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準。
九、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2-27405486,傳真:022-27401800
監督電話:022-27403794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天津大學第二教學樓106室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00072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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