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戲劇影視)專業招生考試對考生的各項專業素質進行考查,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復試、三試三個階段,主要包括形象、氣質、身高、聲音、語言、激情、感受力、想象力、表現力、形體協調與控制能力、樂感等。
一、專業考試流程及內容:(專業總分:100分)
(一)初試:(成績為合格、不合格)
考試目的:以考查學生基本條件為主,如形象、氣質、身高、聲音、語言、歌唱能力等。
考試內容:
1、語言:考生自備詩歌、散文、寓言、小說等(任選一項)。要求在語言展示時必須注重對自選作品內容的理解和體現。
2、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查考生音量、音質、音色、樂感和表現力。
(二)復試:(成績為合格、不合格)
考試目的:主要是從聲音條件、語言條件、形體條件、表演基本素質四個方面進行考查。
考試內容:
1、形體:自備舞蹈、體操、武術(任選一項),加命題即興考試。
2、表演:命題即興表演。
3、語言:命題即興考試。
4、演唱:命題即興考試。
(三)三試:(100分)
考試目的:對考生的內、外部素質進行全面考查。
考試內容:
1、表演綜合測試:命題即興表演
2、綜合面試
二、錄取方法:
1、三試成績由系招生考試小組成員各自評分,按男、女生分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兩倍左右確定專業合格名單,經校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批準,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2、在學校劃定的最低文化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男女大致比例為1:1。
3、經校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批準,專業考試前三名考生(不分男女)可加文化分20分。
三、補充說明:
1.考生一律著平底鞋參加考試。
2.女生一律不允許化妝、不允許著裙裝、不允許戴美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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