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3]34號)文件規定,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如下:
一、申請在陜西省報名參加高考者,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規定;
3.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
4.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中畢業學生還應有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一)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等學力人員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必須常住戶籍在陜西,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陜西。報名前本人寫出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意見,公安部門出具戶籍審核意見后,由戶籍所在縣(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其報名申請。
(二)隨外出務工父親或母親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初次戶口登記并常住戶籍在陜西的,考生在就讀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出具不能在當地高考的證明后,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三)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四)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因故經批準休學,但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復學后取得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完整學籍,可申請報名參加高考。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在我省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現將我縣2014年高考報名考生名單公示如下,請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舉報電話:4822506
2014年高考報名考生名單公示詳情參考:http://www.elyjy.net/gsgg/3187.jhtml
二○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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