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體育藝術表演)專業考試內容與評分標準
內容與分值 | 標 準 | 備注 | |
面試(30分) | 身體形態(10分) | 體型勻稱、上下肢比例協調。 | |
氣質相貌(10分) | 氣質高雅,五官端正,相貌端莊。 | ||
口語表達(10分) | 口齒清晰、語言表達自然流暢(專業感言)。 | 口語表達30秒 | |
專業基礎(70分) | 成套表演(70分)(1ˊ00〞-1ˊ30〞) | 藝 術:成套創編、動作表現、音樂的運用 | 根據項目特點自備表演音樂和服裝 |
注意事項:
1.考試期間,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紹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等個人信息,不允許化妝。
2.服裝要求:表演(健美操)需穿健美操服,表演(體育服裝模特表演)需自備泳裝、運動裝,表演(健身健美)需自備泳裝。
3.考生需自備伴奏帶(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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