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科學專業(學制四年,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培養具有環境科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及行政部門等從事科研、教學、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干課程:環境科學、環境學、環境化學、環境生物學、環境監測、環境工程學、環境質量及評價、環境管理與環境法、環境信息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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