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參加臨床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參加藥學、其他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有相應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2013年畢業生并從業者可報考)。
三、參加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并取得初級(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報考護理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持有護士執業證;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并取得初級(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士職務滿2年。報考護理(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持有護士執業證書(注:3+2學歷,大專畢業不滿2年,不能報考);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2013年畢業并從業者可報考);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
四、參加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并取得初級(師)資格后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并取得初級(師)資格后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并取得初級(師)資格后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學類學歷(學位);
(二)必須具有《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
(三)必須具有《廣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農村基層工作》考核卡。
六、凡在我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含鄉鎮)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報考全科醫學(必須提供全科醫師執業證)、社區護理專業的中級資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所需材料
一、201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蓋工作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印章;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對原不承認中等衛生專業學歷的人員,除提供原畢業證外,還必須提供廣西衛生廳核發的原不承認中等衛生專業學歷資格考試合格證);
四、在民(私)營醫、藥單位工作的考生,應提供檔案托管部門的證明和從業單位的證明;
五、報考中級資格者,應提供初級(師)資格證書或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凡報考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的人員,必須提供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必須提供《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屬于自治區、市、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考生(不含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衛生所等),還必須提供《廣西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農村基層工作考核卡》。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必須提供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滿2年的證明。轉崗到醫學崗位的,除具有準入資格外,其執業范圍還須符合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下發的《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衛醫發〔2001〕169號)的有關規定。
八、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分科目通過國家標準的考生,應提供衛生部統一印發的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及原檔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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