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次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及對象是什么?
答: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省級機關或省屬單位: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4年2月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3)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在第1條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后,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1-2015年,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