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逐步建立符合重慶市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體系,提升高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試點內容詳見《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渝教招考〔2012〕4號)。
三、試點范圍
(一)試點院校
2014年試點院校共12所,按院校代碼排序分別是: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重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重慶三峽職業學院、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重慶工商職業學院、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重慶房地產職業學院、重慶正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重慶能源職業學院。
(二)招生專業
各試點院校開展高職單招的專業為教育部及市教委正式審批設立并適合高職單獨招生的專業,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原則上不得納入高職單招。具體專業詳見學校招生章程。
(三)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繼續加大向開展高職單招的民辦高職院校傾斜。2014年,民辦高職院校單招計劃總量不超過2013年高職專科原始招生計劃總量的50%,公辦高職院校不超過30%。各試點院校高職單招計劃在市教委2014年下達學校的普通高職(專科)計劃總量中切塊安排。其中單列招收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的計劃原則上不低于單招計劃總量的1/3。學校分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詳見學校招生章程。
四、性質及待遇
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屬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通過試點院校預錄取并經我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確認錄取的考生,在校讀書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學、轉專業,其它待遇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
五、工作步驟
(一)審核備案
各試點院校于1月底前將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材料、高職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報市教委審核備案。
(二)政策宣傳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于2014年2月下旬將審核通過的招生宣傳材料統一組織在媒體及各高中階段學校宣傳。各試點院校及時將經審核通過的招生章程等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三)報名
考生于2014年3月10日9:00-12日17:00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眾信息網(http://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考生憑身份證號和考生號進入重慶市高職單招統一網上報名系統,選擇擬報考院校報名頁面,認真閱讀招生章程,進入該校網上報名系統按程序進行網上報名。每位考生填報1所院校。4月9日9:00-17:00,文化基礎測試合格但未被預錄取的考生,可登錄上述網站二次征集報名,填報尚有計劃余額的院校。具體可咨詢擬報考院校招生部門。
(四)考試
1.文化基礎測試
文化基礎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各試點院校統一組織測試。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在報考院校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2.英語聽說能力計算機智能測試
英語聽說能力計算機智能測試仍按2013年辦法進行,測試滿分為100分,時長為10分鐘。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30日在報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3.學校自主測試
普通高中畢業生主要測試考生實踐動手能力、通用技術基礎、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內容;中職畢業生主要按照高職對口中職專業分類,開展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測試。學校自主測試由各試點院校自主命題和組織,測試滿分為300分。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30日在報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以上科目的分值權重由各校自主確定,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并報市教委備案。其中,文化基礎與英語聽說能力分值權重之和不低于50%,英語聽說能力分值權重不高于10%。
(五)成績和分數線公布
1.文化基礎成績公布
各試點院校于2014年4月4日前分別將考生英語聽說成績、自主測試成績庫提交市教育考試院。4月4日市教育考試院將文化基礎成績分發給各招生院校。
2.分數線公布
(1)文化基礎測試統一資格線公布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于2014年4月6日前,根據全市高職單招考生文化基礎測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情況,分普通高中生、中職生劃定文化基礎測試統一資格線并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各試點院校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2)學校預錄取分數線公布
各試點院校于2014年4月7日前將普通高中考生、中職考生分專業擬定的預錄取分數線、預錄取方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4月8日將經審核通過的預錄取分數線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同時公布預錄取后分專業計劃缺額情況,有缺額的學校面向文化基礎測試上線且未被預錄取的考生,于4月9日17:00前在市教育考試院公眾信息網上再次征集報名。4月11日進行第二次自主測試,同時將測試成績庫和按普通高中考生、中職考生分專業擬劃定的第二次自主測試預錄取分數線、預錄方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上報全部預錄取考生名單。4月13日將經審核通過的第二次自主測試預錄取分數線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予以公布。考生在各校公布預錄取分數線后可登錄報考學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預錄取結果。
(六)錄取
錄取應堅持以下原則:
1.錄取考生成績須同時達到全市統一劃定的文化基礎測試資格線和報考院校劃定的預錄取分數線。
2.各院校各專業的錄取實施辦法要與公布的招生章程完全一致。
3.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市教委主辦或聯辦的我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報考院校提出申請,經市教委審核符合條件由學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試錄取。
各試點院校于2014年4月13日-19日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被預錄取的考生于2014年4月19日前到錄取院校確認,并領取錄取通知書。
各試點院校于2014年4月20日前將高職單招最終確認錄取的考生數據上傳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高職單招試點工作,落實相關責任
1.及時將高職單招改革試點的任務、目的及具體宣傳要求落實到所轄相關學校,尤其是非重點中學、職業中學、技工校及中專校,保證考生人人知曉。
2.加強正面宣傳,引導適考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成才觀,積極鼓勵適考學生踴躍報考。嚴禁誤導考生,嚴禁買賣生源,確保考生的知情權和個人權利不受侵害。
(二)各試點院校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1.深入學習文件。各校要組織全校教職工認真學習并領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渝教招考〔2012〕4號)精神,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施今年高職單招各項工作,深入推進“陽光招生”,促進公平、公正。各校要嚴格按照中共重慶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監察局印發的《重慶市規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嚴肅高等教育招生紀律若干規定》要求,切實規范高職單招行為。市教委對存在買賣生源、委托或允許中介介入高職單招等違規違紀行為的院校,將采取一票否決,處以取消單招資格、減少招生計劃等懲罰。
2.建立健全機構。各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院)長負責,招生、監察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的招生錄取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單招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
3.科學制定方案。各校要制定更加科學的招生考試及錄取方案,不斷創新選拔形式,尤其要在考(測)試內容上遵循高職教育本質規律、突出實效。同時,要制定更能體現高職教育特色、滿足單招錄取學生成才要求的人才培養方案,嚴格組織教育教學。
4.精心組織落實。各校要按照“陽光工程”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招生章程和人才培養方案,嚴格按程序實施考(測)試及錄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單招公平、公正。
(三)市教育考試院要根據教育部試點工作要求,加強對試點院校業務指導,全程指導試點院校、區縣考試機構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試點院校要注重此項工作的過程管理和相關情況、資料、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查找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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