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130202)
培養層次:本科生
一、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為適應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需要,培養“最懂經濟的音樂人和最懂音樂的經紀人”。需具有扎實的音樂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現代管理理論、管理科學的技術與方法;熟練掌握現代經濟分析和信息處理手段。培養既能在中、高等專業或普通院校、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文化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從事表演、教學、編導及研究工作,又能從事項目策劃、音樂營銷與管理、音樂經紀、音像制作、音樂版權等工作的復合型藝術管理人才。
二、專業培養要求
本專業主要學習音樂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能,掌握管理科學的思想和理念,具有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從事項目營銷、管理、音樂策劃、表演、教學、編導等文化藝術傳播的基本能力,注重培養學生的策劃運作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藝術修養;健全的人格與健康的體魄。
2.熱愛藝術事業,熟悉中外有關藝術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3.具有扎實的音樂理論知識和音樂專業技能;掌握管理科學的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具有從事音樂管理、經營、編創等工作能力。
4.具有國際視野,了解國內外學科的發展動態和趨勢。
5.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具有利用現代設備進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三、主干課程
基本樂理、視唱練耳、中外音樂史、和聲學、音樂學概論、曲式與作品分析、電腦音樂、音樂美學、民族音樂概論、合唱與指揮、音樂商務、藝術概論、藝術管理、營銷管理、
管理學、經濟學、溝通與談判、新媒體藝術與設計、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文化經紀理論與實務等。
四、授予學位
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藝術學學士學位。
五、招生科類
文理兼招(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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