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的性質、目的及任務
在高等學校法學教學中,《憲法學》是教育部法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規定的法學專業必修的核心課程之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涉及社會生活主要方面,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憲法的地位決定了它在一定意義上帶有法學基礎課的性質,學好它對于學好其他法學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憲法學》的教學目的和任務,是使學生掌握有關憲法的基本理論和我國現行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內容,并從歷史的比較中,認清特定國家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發展變化過程,特別是認識我國近代憲政運動的經驗教訓,學會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觀點和方法,分析憲法現象和憲法問題,為學好其他法學課程奠定基礎。
二、本課程的基本要求
1.掌握關于憲法的基本理論和知識,認清什么是憲法、憲法的本質和功能是什么、憲法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以及中國憲法的歷史發展。
2.掌握我國現行憲法所規定的國家制度的基本內容,深刻理解我國的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和精神文明建設、國家機構設置、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認識到我國現行憲法是一部比較完備的憲法。
3.認識到立憲并不是目的,而在于行憲即實施憲法,從而自覺遵守和維護憲法,并在理論上積極探索我國憲法實施的有效途徑。
三、本課程的考核內容
導言
憲法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范圍,憲法學的學科地位和學科體系,憲法學的歷史發展,學習和研究憲法學的意義,學習和研究憲法學的主要方法。
1.憲法的基本理論
憲法釋義,憲法的本質,憲法的分類,憲法結構,憲法的作用,憲法秩序,憲法的基本原則。
2.憲法歷史發展
近代的憲法的產生和發展,舊中國憲法的產生和發展,新中國憲法的產生和發展,憲法的發展趨勢。
3.國家性質與政黨制度
國家性質概說,國家政權的階級歸屬,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國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政黨制度概說,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中國政治協商會議。
4.政權組織形式
政權組織形式概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選舉制度概說,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選舉的民主程序。
5.國家結構形式
國家結構形式概說,行政區劃,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
6.經濟制度
經濟制度概述,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經濟體制和基本經濟政策。
7.文化制度與精神文明建設
文化制度與精神文明建設概述,我國憲法規定的文化制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8.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概說,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的基本義務,中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特點及行使原則。
9.中央國家機關
國家機構概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家主席,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
10.地方國家機關
地方國家機關概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11.國家審判機關和國家檢察院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檢、法三機關相互關系。
12.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概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13.國家標志
國旗、國徽、國歌和首都。
四、參考題型
名詞解釋,單項選擇題,簡答題,辨析題,論述題。
五、參考教材
《憲法學》,蔣碧昆.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6版。
中國礦業大學
2011年12月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