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黃岡師范學院
二、學校地理位置:黃岡師范學院坐落于風景秀麗的歷史文化名城——黃州,位于長江沿岸城市帶、武漢城市圈、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改革試驗區,京九、京廣、京珠、滬蓉等交通大動脈貫穿全境,交通便捷。在2007年中國“宜居城市”評估中,黃岡市在全國287個地級市中居第五位。
三、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
四、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五、招生范圍:2013年黃岡師范學院面向全國18個省(市、區)招生,具體招生信息見相關省(市、區)的招生公告。
六、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必須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要求;新生報到時,將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藝術類專業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七、錄取規則:
1、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考生(不包括湖北、湖南、新疆美術類考生和湖北省音樂專科考生),必須通過我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湖北、湖南、新疆考生,美術聯考成績必須合格;湖北省音樂專科考生必須參加湖北省音樂專科聯考且專業合格。專業、文化成績均過線的考生,我校根據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錄取政策,依照我校錄取原則從高到低錄取(具體錄取原則詳見我校招生與就業處網站)。
2、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考生錄取專業依照志愿優先的原則。
4、體育專業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5、我校認定國家政策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標準。
八、學歷、學位證書: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九、收費標準:
我校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詳情以各省(市、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十、獎學金:
獎學金:設有國家和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根據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進行評定,獲得獎學金的人數可達我校學生總人數的40%。其中,最高獎學金額度可達8000元/年/生。
十一、助學方式:
1、助學貸款: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兩種形式。在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只要符合條件,手續齊全,均可辦理助學貸款。
2、困難補助和勤工助學:我校設有困難學生補助基金和勤工助學基金,對特困生提供專項補助,并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3、助學基金:①設有國家和省政府助學基金;②黃岡師范學院陽光助學基金(電信愛心助學、移動愛心助學、聯通愛心助學以及校友、社會企事業和社會名流助學等);③黃岡師范學院大學生創業基金;④黃岡師范學院大學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條件者,均可獲得資助。
十二、報到注冊:
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注冊,因事因病必須請假,未請假或請假超過兩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三、聯系方法:
通訊地址:湖北省黃岡市開發區新港二路146號
電 話:0713-8616617 0713-8835900 聯 系 人:伍明星
傳 真:0713-8835900 郵政編碼:438000
電子郵件:zhaoban@hgnu.edu.cn
網 址:www.hg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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