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西安交通大學繼續開展書法學專業招生,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計劃
1. 招生地區:面向安徽、甘肅、山西、山東、河南、湖南、江蘇、四川、重慶、廣東等1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2. 招生人數:15人,文理兼收。
二、報考條件
考生應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
1. 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者。
2. 有一定的書法基礎,身體健康、非色盲色弱者。
3. 考生須參加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三、報名辦法
1.考生在考點參加現場報名,經資格審查通過者現場打印準考證,并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2.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①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② 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③ 近期同底片一寸備用照片2張;④報名考試費95元,資料費5元,藝術專業測試費100元,合計200元/人。在考點進行現場報名并繳費。
四、考試安排
1、考試科目: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2、考點及時間安排: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地點 |
陜西西安 | 2月21日 | 2月22日 | 陜西省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 (西安交通大學北門內) |
3、考生必須持《西安交通大學2014年書法學專業考試準考證》、身份證、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三證齊全,缺一不可)參加校考。書法考試所需用具全部自備;
4、校考成績將在3月底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在西安交通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查詢。校考成績合格者,我校將寄發《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
五、重要提示:
1.一旦報名成功,考試報名及資料費一律不退。
2.除身份證原件和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退還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如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未下發,可暫用省級統考證和成績條代替。
3.凡接到我校簽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考生,仍需參加全國高考。
4.若未參加省級專業統考或統考成績不合格者,均不得報考我校,否則即使參加校考,成績也無效。
六、錄取辦法
1. 凡高考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政審和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線和西安交通大學基本要求(詳見第2條),根據校考成績擇優錄取。
2. 高考文化課基本要求:單科語文、英語成績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3. 錄取時不分文理,對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 校考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計劃公布暫定為0,錄取時若報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的錄取標準,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擇優錄取。
5. 各省招生考試機構若有相關規定,按規定執行。
七、入學事項
1 .新生憑《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西安交通大學2014年書法學專業考試準考證》、《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和《高考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2.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書法學專業學生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3. 學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收費標準執行,9900元/每年。
本簡章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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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學中國書法系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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